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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灯光使用的对与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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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6-10-4 13:48
  • 签到天数: 6 天

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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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#
    发表于 2012-2-19 16:15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日常行车时,如何正确使用灯光信号。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    夏天的时候不时会有滂沱暴雨突袭而来,如果是在白天,天色会一下子变得很暗,

    加上瓢泼的雨水倾泻而下,视线变得非常糟糕。

    此时路上很多车辆纷纷打开大灯和雾灯,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,

    意在提高己车的能见度,提醒别的车辆或过路行人注意。

    在类似大雾或是大雪的天气下,如果能见度很低,也建议这样做,

    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适当鸣鸣喇叭,提醒旁车或路人注意。

    有一些人习惯在大雨中连双闪灯也打开,这虽然能进一步增加车子的能见度,

    却丧失了方向提示的功能,所以除了尾灯亮度不足的车辆外,一般不推荐使用。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
    在城市马路边或是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上作短暂停留时,

    越来越多的司机都注意到要打开双闪警示灯,

    提醒来往车辆注意,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习惯,尤其在夜间效果更为明显。

    曾经就有因为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而不开任何灯光信号、不作任何警示标志,被后面疾驶而来的车辆追尾的惨剧发生。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
    当然,每天在路上开车,也会看到一些不合理使用灯光的现象,

    最常见的莫过于在城市里经常遇到对面的车辆开着刺眼的远光灯。

    由于远光灯的光柱位置较高,与自己的视线基本平齐,

    因此很容易造成眩目现象,看不清前方的情况。

    大概每个驾驶者都会遇到这种状况,老实一点的人瞪着眼睛就强忍过去了;

    脾气大一点的会以同样刺眼的远光回敬。

    如此一来,双方都更危险。

    一般说来,远光灯仅适合用在没有灯光照明设备的路上,

    而且用远光灯会车是不负责任的行为,让对方的眼睛难受,实际上自己也更加危险。

    在路上照明设施齐全的城市里,通常只在观察道路指示牌、以及观察远处过路的行人、车辆时才需要用到远光灯。
         
         

    偶尔还会遇到这样的事情:

    对面来了一束灯光,起先还以为是一辆摩托车,距离接近时才发现是一辆“瞎”掉一只眼睛的汽车!

    “刚才要是再靠近一点点就撞上了!” 与这种“独眼龙”擦身而过的同时会惊出一身冷汗!

    这告诉我们,当车辆的灯光有损坏时,一定要及早修复,而且要绝对避免在夜间驾驶灯光不全的汽车。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2#
    发表于 2012-2-21 13:51:0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学习了,努力成为VIP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3#
    发表于 2012-3-14 10:42:31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最怕远光不变灯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3-12-26 12:00
  • 签到天数: 3 天

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    4#
    发表于 2012-3-14 20:19:23 | 只看该作者
    努力学习 成为VIP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5#
    发表于 2012-4-2 16:07:19 | 只看该作者
    素质问题啊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3-9-10 20:13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6#
    发表于 2012-4-3 14:18:3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帮顶的路过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7#
    发表于 2012-5-13 22:20:5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努力成为vip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擦汗
    2013-5-3 12:31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8#
    发表于 2012-10-29 22:14:4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好贴,学习了!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6-4-12 10:22
  • 签到天数: 161 天

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    9#
    发表于 2013-5-17 11:21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{:soso_e179:}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6-1-28 07:13
  • 签到天数: 107 天

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10#
    发表于 2015-9-17 11:21:5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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